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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办事指南
来源: 2010-08-27

土地利用办事指南


土地使用权抵押、出租等他项权利登记

  一、申报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
  2、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其它有关图件和资料。

  二、审批程序

  1、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
  2、分局搜集、整理有关材料后上报市局;3、材料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一、申报材料
  1、用地申请;
  2、投资计划;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士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5、土地评估报告;
  6、土地勘测定界图;
  7、其他有关资料及图件。

  二、审批程序

  1、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
  2、分局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后上报市局;
  3、材料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收取有关费用;
  5、报市政府审批。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

  四、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国务院第55号令、鲁国土资发[2003]70号。
  收费标准:地租:土地评估价40%以上;士地管理费:35元/亩。

  土地评估报告备案

  一、申报材料

  1、关于对土地评估结果进行备案的请示;
  2、土地评估技术报告;
  3、土地评估报告备案表。

  二、审批程序

  1、土地评估报告审查;
  2、土地评估报告备案。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方案审批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及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土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一、申报材料

  1、招拍挂方案;
  2、规划设计条件;
  3、土地使用权收购(收回、征购)协议;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5、土地评估报告;
  6、勘测定界图
  7、其它有关资料和图件。

  二、审批程序

  1、资料审查;
  2、办公会会审通过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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