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潍坊市国土资源局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潍坊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要素市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 长:刘树亮 局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延民 党委书记
曹兆智 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
张永田 调研员、党委委员
张建峰 副局长、党委委员兼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孙希志 党委副书记
郑 一 副局长、党委委员
陈延利 副局长、党委委员
周德新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常怀志 副调研员、党委委员
许静波 副调研员、党委委员
杨玉准 总经济师、党委委员
宋继山 执法监察支队长、党委委员
成 员:刘瑞玖 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温少波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李云超 办公室主任
刘兴忠 组织人事科科长
牟秀梅 机关党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李立清 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 雪 财务审计科科长
孙 青 规划科科长
姜在亮 耕地保护科科长
刘术堂 地籍管理科科长
韩俊清 土地利用科科长
马金城 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
李东伟 地质环境与勘查储量科科长
刁立学 市矿产资源管理中心主任、党支部副书记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国土资源部以及省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潍坊市国土资源实际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及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处理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主 任:周德新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副主任:韩俊清 土地利用科科长
马金城 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
牟秀梅 机关党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林明庆 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于 倩 办公室副主任
曹培敬 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孙 青 规划科科长
陈丽丽 耕地保护科副主任科员
季晓明 地籍管理科副科长
潘光明 地质环境与勘查储量科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其工作职责为:负责拟定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与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沟通;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度;负责提出督导意见,制定督导方案,综合分析督导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