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登记发证
国家级试点项目落户潍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选取山东省、江西省、海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省,我市被确定为山东省的试点市。这是继标准时点统一变更、城乡一体化试点之后,潍坊市获得的第三个全国试点项目。
市局经过综合考虑,选择昌乐县作为试点县,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刘树亮局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小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成立了技术指导组,昌乐县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组。首先在昌乐县十个乡镇选取十个村,共计1992宗宅基地进行了摸底调查,按照使用类型、使用时间段及使用面积分别进行了汇总,并对当前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科长和专家,提出了在试点范围内,对宅基地使用权实行土地总登记,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出台农村宅基地流转政策等八项合理解决问题的建议。
目前,市局已基本摸清当前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情况,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情况组织人员认真编写了试点实施方案。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签订了试点合同,并上报了试点方案,试点经费也已拨付到位。(地籍科)